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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第3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
二、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到了2021年即將屆滿碩士畢業後5年符合自願歸化資格了。
雖然7月初才符合居留滿五年(不含就學期間)的條件,但日本交流協會公告送達日本良民證至多需要三個月的時間,故3月10日早上請假至台北松山區的日本交流協會申請日本良民證。
因需要當場收集指紋辦理時間較久,現場工作人員雖說約兩個月送達,但日本發布緊急事態宣言,影響當地作業進度到5月10日尚未有消息,同時在台灣也本土疫情爆發,我在5月13日起改居家辦公。
大概5月21日時收到通知良民證到交流協會了,但當時台灣地區發布第三級警戒,且居家辦公離交流協會很遠,故暫緩領件。
但居留期間屆滿5年的6月底指揮中心不斷以14天為最小單位延長第三級警戒,遲遲都不解封,故6月23日決定早上請假半天領件及辦理其他文件。
接下來,買了郵政匯票(證書規費1200)後到日本交流協會領取日本良民證,領取時良民證密封在信封裡,到認證單位前不得自行開封。
領取良民證之後到外交部申請認證,現場信用卡繳費400,一樣隔兩天可領取。
6/23回家前領取已在線上申請的中華民國良民證(一般戶政所會自行查詢故不被收),短短半天到了好幾個機關。
當時還有面臨一個問題是新北市的各戶政事務所利用疫情為藉口關閉夜間延時服務,因我不想在短期內請假那麼多次,我當天向新北市民政局、土城戶政事務所等單位請願恢復夜間延時服務,新北市民政局後來讓步允許私下與土城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約定時間後在夜間辦理,但不太希望為了我一個人讓戶政所人員加班,後來土城戶政事務所的主任另提中午延時,並幫我買便當的方案,我最後接受該方案,並結束後函送感謝函給戶政事務所主任了。因此我和戶政事務所約定於7/5中午(仍在居家辦公時間)辦理歸化申請案。
6/25早上請假2小時,先至移民署領取居留證明後至外交部領取經認證的日本良民證後再到土城青雲路家樂福6樓的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自己已翻譯良民證的情況下,當場修改文件格式後當天即可獲得經認證之良民證翻譯本(規費750+列印費)。
這樣大概準備需要的文件了,7月5日到土城戶政事務所辦理,提交如下文件。
1. 原屬國護照
2. 申請時仍有效的外僑居留證
3. 台灣地區碩士班畢業證書以證明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4.前一年度在職的公司所發的扣繳憑單以證明財力(專利師證書似乎無法作為歸化國籍之專業技能),前一年度的收入需大於基本工資(24,000)x24=576,000。
5. 經外交部認證的原屬國良民證及經民間公證人認證的其翻譯本。
6.身份證規格相片兩張
7.印章
8. 歸化證書規費(胎頭為內政部,1200元)郵政匯票及台灣地區居留證規費之郵政匯票(胎頭內政部移民署,1000元)。
遞件之後7/8就看到市政府已建立案件,且新北市政府已於7/19完成初審函送內政部。家裡也收到新北市政府發的公文副本。
但網路查詢發現內政部遲遲都未進行審查,大概8/20後才顯示為審查中。
8/25土城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來信轉知內政部要求提供一份改過姓名的理由和時間的說明書。當天盡速寫完說明書後回函給土城戶證事務所。
土城戶政事務所承辦人稱讚我中文撰寫及快速動作。
9/6接到土城戶政事務所聯繫,歸化證書已下來,並且9/9再次接到聯繫居留證也送達。
9/10中午請假30分鐘領取歸化證書及台灣地區居留證。
接下來,歸化國籍許可之日起一年內需要提出喪失原國籍或非因當事人的理由無法喪失原國籍之證明(續補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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